暴力虚开是指 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虚假资金支付等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这种虚开行为不需要编造任何经营行为,如伪造合同、进行虚假资金支付等,而是简单粗暴地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暴力虚开的主要特点包括:
无实际经营业务:
虚开企业没有任何经营实体,根本不会装模作样的去伪造与虚开配套的各种资金流、货物流、合同流。
快速成立和注销:
暴力虚开行为通常借助“空壳企业”,采取“短、平、快”的手法,短期存续领票开票后迅速走逃。
手段隐蔽:
暴力虚开案件通常具有犯罪链条长、团伙成员多、作案手段隐蔽等特点,给税务机关的调查带来很大困难。
逃避税务监管:
暴力虚开企业在虚开发票后,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通过虚假填列相关栏次的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应纳税额的目的,随即走逃(失联)。
暴力虚开不仅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性质极其恶劣。因此,税务机关和执法部门应加大对暴力虚开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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