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条款是指合同或保险合同中针对特定情况或特定对象所规定的特殊内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特种条款示例:
不丧失价值条款
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如果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或疾病,保险人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若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误告年龄条款
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导致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的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自杀条款
在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若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非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宽限期条款
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保险合同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仍然有效。若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若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复效条款
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且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保险单会失效即中止。但中止的保险单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
受益人条款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可以为数人,需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收益权。若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专利说明条款:明确专利的信息。
专利许可方式条款:规定许可使用的具体方式。
专利有效保持条款:规定专利的有效期限和许可范围。
侵权处理条款:规定如何处理专利侵权行为。
商标合同许可的特殊条款
鉴于条款:说明双方签约目的或依据,包括被许可商标的基本信息。
授权条款:明确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和许可使用的种类。
价格条款:明确许可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质量监督条款:规定商品质量标准及监督保证措施。
这些特种条款旨在应对特定的合同或保险情况,确保合同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障。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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