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除权具有以下特征:
性质特定:
别除权是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对破产财产所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基于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产生,具有排他性和优先性。
范围特定:
别除权的行使以担保标的物为限。权利人不能对未设定担保的破产财产主张别除权。
行使条件特定:
别除权的行使不依据破产程序,权利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之外,通过民事执行程序行使权利。这种权利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可以随时对权利标的物行使权利。
优先受偿权:
别除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其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与利息。对于在执行担保财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依实际发生数额随时从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中支付,支付费用后的余额用于清偿别除权。
不受破产程序限制:
别除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限制。别除权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之外,通过民事执行程序随时对权利标的物行使权利。
标的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别除权的标的物是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而非破产财产。这些财产不列入破产财产的范围,别除权人可以直接对这些财产进行处分和受偿。
综上所述,别除权是一种具有特定性质、范围和行使条件的优先受偿权,它基于担保物权产生,并受到相关法律的明确保护。
相关文章:
财产责任有哪些内容01-13
哪些转移财产可撤销01-13
财产保全指哪些东西01-13
软件代码有哪些问题01-13
执行文书都有哪些01-13
婚前最好有哪些协议01-13
别除权有哪些特征01-13
查封汽车需要哪些东西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