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西和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彦(正处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杨彦利用担任陇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成县县委副书记,西和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相关文章:
卢氏县:“回头看”动真碰硬 立行立改筑牢“防火墙”04-11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西和县原县长杨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04-11
诏安县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04-09
甘肃省康县发布雷电黄色预警04-09
警惕!医院门口的“好心人”|CCTV13《法治在线》04-08
山西左云:传承文明新风尚 共建平安清明时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