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生育津贴过期时间主要取决于报销的时间点。 一般而言,生育津贴在生育当年的年底未报销的,就会过期。具体来说,女职工或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在生育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携带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此外,生育津贴的报销还受到一些其他条件的限制,例如:1. 用人单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