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直接支配性: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不需要他人的协助或同意。这种直接支配包括对物的使用、收益、处分等。
绝对性:
物权是绝对权,即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物权的实现无须义务人的积极行为协助,仅由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直接支配即可。
排他性:
物权具有排他性,即同一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物权的排他性包括所有权的排他性、他物权的排他性和物权的对世效力。
追及性: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即无论物权的标的物流转到何处,权利人都有权追及该物并行使其权利。
法定性:
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且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
物质客体:
物权的客体一般为有体物,即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
独立处分性:
物权人有权独立处分其物权,包括设定、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物权的本质属性,使物权成为一种独特且强大的民事权利。
相关文章:
合同关系客体有哪些01-13
校园法律有哪些内容01-13
物权法的特征有哪些01-13
权利限制有哪些情况01-13
哪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01-13
公民出行权有哪些01-13
请求权都有哪些01-13
哪些资产需要产权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