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的最长期限为 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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