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强化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4 14:32:00    

本报讯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得如何?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并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4年)》。会上,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努力以高水平司法推动种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关乎国家粮食安全、打赢种业翻身仗的关键环节。”郃中林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2019年1月1日成立后,负责集中审理植物新品种二审案件。6年来,共受理此类案件659件、审结544件;同期全国法院新收植物新品种一审民事案件3100件、审结2877件,均较法庭成立前大幅增长。其中,2024年新收一审民事实体案件887件,同比增长32.6%,是法庭成立前全国年均一审收案的5.5倍;新收二审民事实体案件164件,是法庭成立前全国2017—2018年年均二审收案的4.6倍。

  目前,种子法已规定惩罚性赔偿条款,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标准和裁判思路。“法庭成立以来,已在10多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占法庭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的1/3以上,品种权人维权积极性和胜诉率均明显提升。”郃中林介绍,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植物新品种案件167件,品种权人胜诉达90%。

  此外,为细化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修改3部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司法解释,发布4件指导性案例,连续5年发布覆盖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领域的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5批65件,并均已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有效统一裁判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地法院积极探索符合当地种业特色的司法保护新模式。如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致力打造国际化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打造集种业法治研究、纠纷解决、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治服务保障中心,助力“南繁硅谷”建设。

  同时,为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有效衔接,构建大保护格局,最高人民法院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

  郃中林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不断强化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完善品种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持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强化行政司法衔接配合,形成打击种子侵权的强大合力;重点研究生物育种、实质性派生品种的保护等法律适用新问题,聚焦前沿复杂案件,确保育种创新科技成果得到及时充分保护。

(杨晓晶)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强化惩罚性赔偿制度 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04-24

2024年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位居全球第一04-24

黑龙江省【“枫桥经验”典型案例】兄弟争款起纷争 法院调解化心结04-22

安康汉滨法院 | 法治宣讲进校园 护航少年成长路04-21

集成服务 探路先行 汇聚知识产权强县建设“青州经验”04-18

喜报!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例入选2024年北京版权十件大事、2024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04-17

@所有企业 关注这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04-15

占全国三分之二!广东法院近6年审结涉港澳案件11.1万件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