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豆芽生产监管部门的归属,存在以下几种观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关于体制调整后加强食用农产品无缝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豆芽的生产、加工、销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程监管。《食品安全法》采用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体制,豆芽生产应该归质监和工商部门管理,但质监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