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适用于以下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申请宣告公民失踪,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持续满两年;申请宣告公民死亡,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持续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