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所犯罪行包括 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郑筱萸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数额达649余万元。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郑筱萸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亦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